今天有一個從亞洲來了加拿大不久的朋友,他問我在這裡聖誕新年大節日,需不需要送禮給上司或同事,多謝他們這一年內,对他工作上的幫助。我起初以為他是說笑罷,但他誠懇的眼光告訢我,這不是一個他虛設的問題,他是真想多謝他們!! 在這邊的工作環境,過年過節送禮,令双方面都難做。受了禮的就是不是一定要「關照」对方?送禮的又是否在扯「關係」?嚴重的更会被疑是貪污行賄,不是開玩笑的。於是我忙告訢友人,工作單位內,相熟的人結婚,生兒女等,都可和其他人合送禮物,但不要送現金,和避免單对單,沒有第三者知道的大賀禮。我告訢他心思考慮,打消了這個聖誕新年送禮的念頭,倒不如買一盒上品的「巧克力」, 公開請上司同事共吃,那就避免踏入上述的尷尬困境。在人事管理政策的角度來看,廉政不單止是完全沒有利益衝突,而是要在行動舉止上,都不要自困於会被人懷疑的尷尬地步。或許有人說這是太沒有人情味,但這公私分明的政策,是有保謢個人、机構、投資者、和社会的作用。
English Version:
I have translated this complete article into English, please click here: http://lotusandcedar.blogspot.com/2006/12/conflict-of-interests_20.html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