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踏入社会做工開始,就發覺無論是「文」(例如: 行政 Administration),或是「武」(Science and Technology 科技等),所有職業或專業性的同事, 大部份都遵守一條「隱形」的工作道德規例Protocol on Values and Ethics,就是大家尊重对方,不会培養出和工作决定有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 的友情或愛情。但对一小部感性重(但未必一定是理性輕)的同事,很多時就真是說時易,做時難。人与人之間,在工作環境日久相処,大家都会由陌生人,經時日轉變為同事,但問題就是: Professionals 職業人員应否(而不是可不可以)越超那隱形的界限,進入了朋友,或什至戀人的關係領域?
当然,如果其中一個丶或双方都是結了婚的,不論是在工作環境內或外,法律和社会是有明文規條,对於婚外偷情發生關係的人,雖不至像以前要將「奸夫淫婦」放入豬籠浸死,但仍会多加以留難非議。但如果双方都是未婚成年人,或是離了婚丶但還未續娶再嫁,那么做工作主管的又应否加以攔阻,或暗示不滿?
在我個人來說,工作場所中,我可能心裡对一兩個同事較友善,但外表上仍是一視同人,公私是很分明,儘量減少了在工作和友情之間的利益衝突。例如昨天和机構的總裁道別,我和他相識的時日不少,臨別時總有點惆悵之感,但習慣了職業上的關係,仍只是大家握手道別,說声Au Revoir。在我的告別会farewell party,和几位友好的同事道別,我也沒有灑下半滴離別的眼淚。或許人們会說我是「墨守成規」,但在工作場所找尋友情或愛情,我還是不願冒那利益衝突的風險。或許遲點当我情緒回復「正常」的時候,我会和總監和其他友好同事聯絡。
真正的友情是可以經時間考驗,但建築在利害上的人事關係,我相信是会很快被冲淡和忘掉。Give relationship its freedom. If it comes back, it is yours. If it doesn't, it never wa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