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November 26, 2006

分離

剛剛讀完了 Mad DogRuth 寫關於現代夫婦關係的文章。我認為康希牧師在新加坡指出的, 是兩人之間精神和情感上的分離,只有夫妻之名,而無夫婦之實,他提醒教會成員, 不要失去了婚姻的神聖定義,淪至如中國人所謂「同床異夢,貎合神離」的地步。

上述的分離,卻與因經濟、工作、或其它原因而分離的情况不同,雖然痛苦的情度或許是一樣,但前者是婚姻破裂問題,後者是双方理智的選擇。當然,歷史亦有許多受環境所迫,沒有選擇餘地的分離。例如許多在1900年代過來的「金山阿伯」,在加拿大1923-1947 Chinese Exclusion Act 拒華入境法律的二十四年間,就不能與妻子兒女見面。有部分幸運的就終能與他們的配偶和孩子團聚,但有很多就孤零零的客死異鄉, 困窮到屍骸骨頭都沒有人料理,被政府草草地葬在公墳,無名地埋沒了在「金山」之下。

在今時今日的社會, 我認為精神和情感上的分離,是可以在宗教或愛的大前題下進行「搶救」的。因經濟、工作、或其它原因而分離的,我想仍是個人理智的選擇。無論在自己控制之內或之外,分離總是一件痛苦的事。不過, 我們既是現代歷史的一部分,就要以現代人的方法和眼光去解决上述的分離問題。在加拿大落根的,也就要加上學習上一代華人的辛酸史。在這方面來說,我們除了宗教,也要相信自已的獨立和信賴能力,把眼光放遠一點,以積極的想法,希望一個較好的將來。時代流轉,我們今天分離的感受,也就是明天告給後人的故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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