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閱讀Xiao Zhu 的【郎心如鐵】,不禁想起最近在北美有数宗謀殺案,是父親謀殺女兒,因為她與其愛人結婚,或拒絕嫁給她不愛的男人。但做母親和姊妹的有阻止嗎?
滿面淚痕的母親告訢法官:『我鄉村的男系社会風俗如是,我做女人的,是嫁雞隨雞,嫁狗隨狗,那有能力反对丈夫,冒被他逐離家庭之險,况且如果我走了,又有誰照顧我的孩子?所以挨打,隱氣吞声,也要忍受和接受我的丈夫。』做姊妺的說:『我們的叔伯兄弟,都認為姐姐有辱家們,他們贊同和支持父親,殺雞儆猴,我們實在是非常害怕。』
如此說來,這些悲劇有多少是社会陋習的惡性循環?又有多少是男人(或女人)自己的選擇呢?我相信除了犯罪者要受審判以外,有關当局亦有責任查究陋習的根源,減低和防止未來的悲劇發生,如果單是針对男人或女人的性別,那么社会权力分配,女人自立、經濟、社交能力,和平权法律保障等其它因素,就或許会被掩沒了。
(請往Xiao Zhu【郎心如鐵】的網誌処,看與她原稿有關的精彩評論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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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comments:
你提到的新聞我也有留意,好恐怖1那些人可以明目張膽、振振有詞在一個文明城市裡面做出如此駭人的勾當。很難想像!
你對我的文章實在過獎了,怎談得上甚麼精彩評論,只是腹有牢騷,不吐不快而已。
那宗新聞好嚇人, 很令人不安.
哎呀,真係唔好意思嘞,原來我睇錯意思表錯情!!你說精彩的是在留言板的評論,我現在才看清楚呢。:P
也是的,其實寫blog,我個人來說,往往是留言板比原文更來得精彩有意思。所以我看人家的blog,都是渴望和享受看留言的。
Xiao Zhu: 好啦好啦,您人又精彩,稿又精彩,評論又精彩,但表錯情仍是不能 refund ;-)
(Seriously, I enjoy BOTH your article and the comments !!)
Vicky: 那些案是在北美發生,是和某國移民的鄉村陋俗有關,不用慌,arranged marriage 在香港已受淘汰。
Xiao Zhu: 我也和您一樣,腹有牢騷,不吐不快。我認為這些勾当陋俗,就是要受加拿大法律管制,社会一定要施策保護那些女移民。
嗯..在印度,回教,甚至一些東正教國家,
這類婚姻實在普遍,也不容易扭轉.
至少我及下一代也不可以.
生在香港教育,受民主制,總比共享好.
我表錯情已經好"瘀"喇,你仲笑我!:(
紗繪: 沒有錯,我、您和很多人,都很幸運地沒有受「強迫盲婚」的影響。扭轉這形勢,我相信是需要大众市民、社会領袖、和当局行政者的支持。希望全世界年青的下一代,也可脫離陋俗。
Xiao Zhu: 小朱姐,恕我不是,罪過、罪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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